吕志祥,1967年4月生,甘肃通渭人,法学博士,教授,硕士生导师,现任外围买球网法学院院长、党总支副书记,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“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”副主任;1999年以甘肃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;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、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生态文明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、甘肃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、甘肃省委讲师团成员、甘肃省“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”宣讲团成员、甘肃省法学会理事、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甘肃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武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、临夏州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、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主要从事经济法、环境法、习惯法研究,近年来,致力于西部本土法文化资源和西部区域性环境法治建设研究,在《中国藏学》《河北法学》《广西民族研究》《科技管理研究》《商业研究》《西藏研究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篇,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转摘;已出版《经济法基本问题研究》《藏族习惯法:传统与转型》《藏区生态法研究——从藏族传统生态文明的视角》《环境法》《再生水回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——以西北地区为例》《西北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实证研究》等学术论著10余部;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科研项目、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、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、甘肃省软科学项目、甘肃省社科联项目、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等10余项;获得甘肃省高校社科(科研)优秀成果奖(2004、2006、2008、2010、2014、2016)、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(2009)、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(2009、2011、2013、2016)等荣誉或奖励20余项;指导的学生多次荣获甘肃省“挑战杯”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。